新京报讯(记者 吴苹苹)12月29日,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今日联合发布《关于济南市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非营利性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的学科类培训收费标准等事项。该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1年。

 

根据《通知》,校外培训机构实行按学段、班型差异化收费。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课时标准时长为45分钟。其中,小学为:10人以下为41 元/课时·人次,10—35人为23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为14元/课时·人次;初中、高中为:10人以下为49元/课时·人次,10—35人为29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为17元/课时·人次。各培训机构可在以上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在上浮不超过 10% 的范围内自主定价。

 

为强化收费监管,《通知》要求,各培训机构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课本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

 

此外,各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收费公示工作,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每年6月底前,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


记者 吴苹苹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薛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