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深圳前海巨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漳资本”)、深圳前海巨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漳财富”)向投资者发函告知,巨漳资本、巨漳财富两位实际控制人(林淑青女士、古景腾先生)1月6日因意外事件导致一死一重伤,由于公司所有资金往来均由法定代表人林淑青负责(已不幸去世),目前公司所有投资业务处于暂时停滞状态(资金募集、分红发放、产品赎回均已暂停)。公安经济侦查部门及刑事调查部门已于1月6日晚正式介入调查。


两实控人一死一重伤背后,巨漳资本究竟发生了什么,两实控人是什么关系?巨漳资本又是做什么的?目前很多真相依然在路上。


记者发现,巨漳资本作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旗下仅1只仍在运作的基金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但其实际控制正在进行投资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达到69家。另外,其重点宣传的业务为境外打新,也存在是否合规问题。


巨漳资本旗下多只基金未备案 业务版图涉及工业大麻自称成功投资阿里巴巴、途牛等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显示,巨漳资本成立于2015年9月,同年11月登记,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规模在0-5亿元之间。


巨漳资本的实控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林淑青,在创办巨漳资本之前,曾在群益证券、香港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任职,担任证券交易员、投资咨询顾问等职位。巨漳资本的合规风控信息填报负责人为陆婷艳,此前曾在海通证券营业部工作过。


巨漳资本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了5只基金,其中4只已清算,目前仍在运作的一只为深圳市巨漳汇漳商务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下简称“巨漳汇漳”)。


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巨漳资本由巨漳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漳集团”)、陆婷艳共同控股,其中,巨漳集团持股95%。巨漳集团由林淑青全资控股。


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巨漳资本共控制69家企业,均为有限合伙企业,巨漳资本为这些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这些企业的经营范围均包括创业投资等投资业务,但仅有前述巨漳汇漳一家在基金业协会进行过备案。


巨漳资本官网显示,该公司专注于上市公司IPO、再融资(定增配股)、并购重组等项目投资,投资团队由国内外银行、证券、审计、法律等行业人士组成,拥有10年以上的国际市场投资经验,在美国、日本、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大陆等市场投资多年。巨漳资本成立以来成功投资阿里巴巴、途牛、F-英利、训修实业、中国邮储、阅文集团等IPO新股项目。


企查查信息显示,巨漳资本的另一位实际控制人古景腾为云南巨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马关巨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两家企业主营业务均为工业大麻种植、加工等相关业务。巨漳资本旗下多家企业对这两家企业有持股,两家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也均为林淑青。


业务重点为境外打新,是否合规存疑


作为一家股权类私募,巨漳资本在各种渠道的宣传都集中在高收益率出境打新上。


根据巨漳资本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投资报告,2021年上半年巨漳资本共参加IPO新股投资66只;其中美股1只,单票平均收益率20%;港股30只,单票平均收益率33.22%;台股35只,单票平均收益率33.64%。其在报告中所列出的28只已清算基金产品,完成清算时平均利润均超过20%,设立规模在2000万-1亿元之间,但其中大部分没有在基金业协会备案。


巨漳资本还在下半年的投资策略中表示,仍将以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为主要投资市场,同时积极开拓A股IPO发行市场、美股IPO发行市场及韩国IPO发行市场并逐步参与投资。


根据巨漳资本的股东巨漳集团发布的2021年月度打新简报,12月巨漳集团共参与了3只港股、13只台股新股投资。简报数据表显示,3只港股有2只破发,13只台股全部取得正收益,有3只收益率超过30%。2021年11月巨漳集团参与了5只港股、12只台股的新股投资,台股也全部取得正收益,最高收益率超过70%。


巨漳资本已清算的一只产品“巨漳资本-永睿5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此前的产品信息显示,其投资方向为主流市场IPO新股投资,其宣传的收益分配为“基准年化收益12%+管理人业绩报酬的30%浮动收益”,基准收益部分按月支付,浮动收益部分到期一次性分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分配方式一般是在基金收入扣除基金承担的各项费用和税收之后,首先返还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本金,若约定了门槛收益率,再支付投资者预期基准收益;若实际收益还有剩余,基金管理人可分配一定比例的业绩提成。巨漳资本这一产品规定了在基准收益之外还从管理人业绩报酬中提取30%作为投资者的浮动收益,在私募股权基金中很少见。并且,一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期限都很长,所投企业上市退出少则三五年,多则上十年,巨漳资本的这一产品期限仅一年,并且按月支付基准收益,不符合一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


巨漳资本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境外打新是否合法引发了热议。除全国统一的QDII政策之外,深圳市还有其他资金出海的合规途径。深圳于2014年启动QDIE(Qualified Domestic Investment Enterprise,即合格境内投资企业)试点工作,首批获准额度为10亿美元。QDIE类似最早由上海推出后推广至其他地区的QDLP制度,指的是经中国境内有关部门批准,面向中国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并投资于境外的投资管理机构。


根据深圳市金融局信息,截至2021年10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深圳QDIE总额度为100亿美元。获得试点资格的境外投资主体管理企业(即QDIE管理企业)超50家,发起设立、受托管理境外投资主体(即QDIE产品)获批投资总额度逾16亿美元。


不过,深圳市金融局并未公布QDIE试点企业和产品名单。深圳市金融局举例列出的几家QDIE机构以及此前媒体相关报道中未提及巨漳资本或巨漳财富。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顾志娟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