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吴苹苹)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严禁学校以托管服务收费名义向学生乱收费……1月21日,青海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青海教育”发布消息称,为鼓励中小学(含普通高中)探索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工作,青海省教育厅于1月19日下发通知,探索解决中小学生寒暑假“看护难”新途径,减轻家长负担。


据悉,青海省寒暑假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试点学校通过向学生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在做好看护的同时,提供作业辅导、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心理健康教育等服务。同时,各地统筹辖区内的社区、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体育馆、图书馆、少年宫,以及红色教育基地、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等公益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托管服务。


针对托管服务的费用方面,该省明确,托管服务按照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参照课后服务收费进行管理。收费主要用于参与托管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学校运维。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严禁学校以托管服务收费名义向学生乱收费。


在托管服务队伍方面,青海省鼓励各地在职教职工积极参与托管服务,可招聘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托管服务工作,满足托管期间学生看护、作业辅导、组织管理、后勤保障等需求。学校在教师志愿参与前提下,统筹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既要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教研、培训留出时间,不得强制。


此外,青海省教育厅强调,尊重家长和学生的意愿,坚持家长自愿、学生自主参加的原则,严格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程序,确定托管服务对象,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学校要通过家访、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短信等方式,将托管服务的内容、要求、时间安排等及时宣传告知家长。


青海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托管服务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托管服务管理办法,严格托管服务内容、方式、人员等管理。严禁学校利用托管服务时间组织学生讲新课,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借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入校开展学科类培训。加强托管服务期间疫情防控、校园卫生、学生安全管理,严格实行门卫登记、家长交接制度。


新京报记者 吴苹苹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