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据江苏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江苏省委批准,江苏省纪委监委对东部机场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冯军,东部机场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徐勇,东部机场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汪超,东部机场集团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原应急救援部主任尹运文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东部机场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冯军,违反工作纪律,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对疫情发生和扩散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此外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冯军(资料图)


东部机场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徐勇,违反工作纪律,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对疫情发生和扩散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此外还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涉嫌受贿犯罪,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东部机场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汪超,违反工作纪律,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对疫情发生和扩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还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东部机场集团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原应急救援部主任尹运文,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对疫情发生和扩散负有直接责任,此外还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涉嫌失职犯罪,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此前报道


2021年8月10日,据江苏省纪委监委消息: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冯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徐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冯军1969年1月生,江苏灌云人,大学学历,学士学位,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他曾任南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无锡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20年7月任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20年11月,东部机场集团召开干部大会,江苏省委宣布新的人事变动:冯军任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勇任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


2021年8月7日,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经江苏省委批准,江苏省纪委监委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调查。根据目前调查情况,先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通报如下:


·汪超,东部机场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机场涉外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涉嫌玩忽职守,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省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尹运文,东部机场集团应急救援部主任,涉嫌玩忽职守,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省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许永杰,东部机场集团地面服务部主任,对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省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调查。


·胡万进,南京市副市长,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严应骏,南京市江宁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为二级调研员。


·方中友,南京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南京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职务。


2021年8月8日,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经南京市委批准,南京市纪委监委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并开展问责。根据目前调查情况,先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通报如下:


·杨大锁,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因分管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对基层业务监管指导不力,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蒋虻芒,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因工作粗枝大叶,对有关文稿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伏进进,江宁区副区长,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


·姜立波,江宁区政协副主席、区卫健委主任,因履职不到位,对疫情防控处置不力,免去其区卫健委主任职务,建议按章程免去其区政协副主席职务,视后续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刘春明,江宁区禄口街道党工委书记,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朱茂胜,江宁区禄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免去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视后续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李强,江宁区禄口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建议按法定程序免去其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职务,视后续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孙海,江宁区卫健委副主任,因分管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对基层业务监管指导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朱宽远,江宁区禄口街道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因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力,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