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林)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局长关志鸥在《求是》杂志上发表文章《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文章指出,鼓励国家公园建立由当地政府、社区居民代表、企业代表参与的社区共管委员会,并研究设立国家公园基金,在确保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和公益属性的前提下,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记者从国家林草局获悉,为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我国将对生态系统关键区域、生态敏感区和重点物种主要分布区等划为核心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并建立原有工矿企业、开发项目、村镇逐步退出机制,对暂时不能退出的村庄设置过渡期,明确生产生活边界和管控要求。将当地居民生活区域和生态产业发展等生产活动区划为一般控制区,允许开展必要的生产、教育、体验活动。


关志鸥称,建设国家公园是完善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制度创新,不仅丰富和发展了自然保护地体系,而且确立了国家公园在自然保护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构建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三位一体”的发展新格局。


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和部分国家有所不同,中国国家公园在自然保护地体系中保护等级最高,生态价值最大,管控措施最严。这样的制度设计,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有利于分级管理、分区管控、精准施策,实行差别化保护措施,增强生态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我国于2013年首次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2015年启动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并于2021年正式设立了第一批国家公园。据了解,我国自1956年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区以来,相继建立了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近万处,面积约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8%、领海的4.6%,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交叉重叠、多头管理和碎片化孤岛化等问题。


为有效提升国家公园管理效能,在建立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期间,各地也开始不断探索国家公园内自然资源统一执法形式。例如青海省依托原森林公安队伍创新组建了国家公园警察总队,会同园区资源环境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工作。福建省增设“国家公园监管”执法类别,授权武夷山国家公园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海南省以省政府令形式,授权省森林公安局及所属机构履行42项国家公园行政执法职能等。这些有益探索,逐步形成了权责对等、职责清晰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为国家公园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的重点任务上,关志鸥表示,当前,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设立方案,加快完成总体规划编制、管理机构组建、勘界立标、自然资源资产登记等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建设第一批国家公园。加快推进国家公园立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为国家法律。


新京报记者 张建林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