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冯琪)2月28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相关负责人指出,教育部正在制订《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校外培训行业中的“严重违法行为”作出界定。

 

今年2月,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建立完善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校外培训是良心的行业,不能变成逐利的产业。“双减”政策明确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形成警示震慑。

 

记者注意到,此前市场监管部门对培训机构的罚款大多在几十万,且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方面。《意见》中的“严重违法”行为指的是哪些行为?“巨额罚款”能达到多少数额?对此,上述负责人解释称,严重违法行为原则上指全国性、跨区域,有重大影响、巨大危害的案件。据悉,教育部正在制订《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此作出明确界定。“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可对举办者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巨额罚款的额度要根据其非法收入来具体确定。”


新京报记者 冯琪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