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苏季)将反拐工作作为学校管理和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在校园内外的醒目位置张贴反拐宣传海报,持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定期摸排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记者从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获悉,《甘肃省反对拐卖人口行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近日印发,在教育教学领域对反拐提出了上述要求。


发现疑似拐卖或性侵害未成年人情形,教职工应及时报告


《细则》提出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其中,在教育教学领域,教育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监督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保证适龄未成年人按时入学、稳定上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


同时,将反拐工作作为学校管理和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明确幼儿园、学校等单位教职工发现疑似拐卖或者性侵害未成年人情形的,应依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向学校或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鼓励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疑似拐卖情形及时向学校或公安机关报告。


教育部门应指导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教学机构开展人身安全和反拐教育,普及反拐法律、政策措施及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反拐警惕性和人身安全意识,掌握反拐应对和求助方法。在校园内外的醒目位置张贴反拐宣传海报,持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定期摸排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有序。


拐卖儿童案件不破,专案组不得撤销


《细则》还提出加强重点人群监管,公安机关应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留抚养行为,整治网络非法送养,严厉打击以收养为名买卖儿童的行为。民政部门应推进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被非法收留抚养未成年人身份信息核实;规范儿童收养程序,强化收养登记审查。各有关部门应将收养领域不诚信行为纳入公民个人社会信用体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挤压非法收留抚养行为生存空间。


在打击和解救方面,《细则》要求,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侦办拐卖儿童案件责任制。对拐卖儿童案件实行“一长三包责任制”,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担任专案组组长,全面负责侦查破案、解救被拐卖儿童、安抚受害人亲属等工作。案件不破,专案组不得撤销。


同时,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实施拐卖人口犯罪。建立健全网络违法犯罪综合治理体系,对社交聊天、信息发布和服务介绍等各类网络平台实施严格管理,监督网络平台切实履行信息生态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不得违法收集、使用、披露儿童个人信息。完善网上投诉、举报系统,定期开展“净网”行动,清理利用网络平台发布的非法收留抚养、拐卖妇女儿童、性侵害未成年人等相关信息,及时发现相关犯罪线索,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拐卖人口犯罪。


被救助儿童需要异地就学,教育部门应帮助其联系学校


在救助和安置方面,《细则》要求帮助被解救人员回归社会,引导就学、就业。


其中,教育部门应及时组织被解救的适龄儿童入学、回归学校和适应新的生活,被救助儿童需要异地就学的,帮助其联系学校,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做好心理疏导和跟踪回访。


人社部门应为有培训意愿的16岁以上被拐卖受害人提供适宜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并帮助其在所在地就业。


另外,《细则》还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开展反拐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反拐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警示不法分子,营造“不能拐”“不敢拐”的全民反拐社会氛围。比如,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反拐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将反拐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普法工作重点;教育部门应将反拐和预防性侵害教育纳入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等。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