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公开了自2022年3月(或4月)至10月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的通知。其中,大部分地区目前仍将专项行动集中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领域,个别地区的反垄断专项行动则涵盖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情形。

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表示,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要求着力强化反垄断执法,这需要在全行业、全地域开展普法宣传,排查反垄断案源线索,及时制止和预防各类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他认为,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是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主要障碍。今年,全球经济大循环不确定性急剧增加,要实现稳经济、稳增长,就必须在改善国内经济循环方面下狠功夫,打破一切地方保护,消除行政机关不当干预经济的行为,刻不容缓。

要求畅通举报渠道

4月7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知,决定从2022年3月至10月在全省开展重点领域反垄断专项行动,并公开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启动的重点领域反垄断专项行动,聚焦行政机关、行业协会、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招投标、保险等行业和领域,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等垄断违法行为,重点排查11类违法行为线索。

与河北省一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垄断专项行动不限于查处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也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于3月30日启动2022年度“守护公平竞争”重点领域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聚焦民生、公用事业等领域的4个方面共8项重点,在加强民生领域市场垄断线索排查方面,重点排查建筑材料、交通运输、粮食购销等行业领域的垄断协议行为;重点查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殡葬、专营专卖和其他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突出旅游消费、医疗美容、保健品、医药购销、教育培训和“新疆品质”工程保护6个重点领域监管,加大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线索的排查力度,及时查处各种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还将加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重点整治网络交易活动,重点查处农产品网络交易、直播带货等领域在网络交易中实施的仿冒混淆、刷单炒信、流量造假等行为。

列出重点查处行为

记者梳理发现,天津、重庆、甘肃、山西、陕西、湖北、福建等地均发布通知,宣布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4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如天津市市场监管委4月10日发布的通知明确,从4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在上述重点领域,重点查处4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一是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如对外地商品设置歧视性价格、收费、补贴等标准或政策,采取重复检验认证等措施,设置标准技术等壁垒,设置许可备案等障碍,设置关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碍等,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

二是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如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实施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

三是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重点查处通过与经营者签订“政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等。

四是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为。如制定发布含有选择性补贴、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划分市场、限定交易主体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行为;制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涉企政策时,以地方保护为目的提高标准、层层加码,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等。

专家:政府“有形的手”替代市场功能需要作出调整

刘旭表示,早在2001年,国务院曾发布《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要求地方政府改变或撤消含有地区封锁性质的规定。但多年来各类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尤其是通过抽象性行政行为保护地方企业的趋势并未得到有效遏制。直到2014年9月,发改委系统开始陆续公开曝光了一系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才引起各地方政府对《反垄断法》实施的重视,并从2016年起配合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但由于鲜有官员因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被问责,所以仍有持续多年的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没有被及时整改。“今年,全球经济大循环不确定性急剧增加,要实现稳经济、稳增长,就必须在改善国内经济循环方面下狠功夫,打破一切地方保护,消除行政机关不当干预经济的行为,刻不容缓。”

他认为,近期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开举报途径,向社会征集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线索,会有助于实现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近期发布的《意见》明确要求着力强化反垄断。这需要提高执法编制,充实执法力量,协调好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横向关系,统筹国家反垄断局、省级反垄断执法资源与地、市、县、乡市场监管系统的执法资源,在全行业、全地域开展普法宣传,排查反垄断案源线索,及时制止和预防各类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

特别是对该意见重点关注的平台经济、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金融、传媒、科技、民生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更需重点规范经营者实施的各类垄断行为。

“《意见》还要求改进反垄断执法。这需要统一执法尺度、限缩自由裁量权、优化执法程序和办案流程,通过全链条提高执法透明度,借助社会监督,保障执法的公平、公正、规范和可预期性。”刘旭说,但能否通过奖励机制激励案源线索举报,及时核查并反馈举报信息,在改进执法的同时,提高执法效能和办案质量,还需各地加强党的领导,注意建立激励机制、跨部门协调机制和跨区域合作机制。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陈静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