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沙雪良)今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51800人,同比上升39.9%。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称,起诉的网络犯罪中,共同犯罪人数占比达到61.7%,部分已经形成犯罪集团甚至黑社会性质组织。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4月19日)发布2022年1-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其中,1-3月,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51800人,同比上升39.9%。


“检察机关始终将打击网络犯罪作为办案重点,持续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介绍,网络犯罪涉案罪名集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仍处高位,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犯罪高发。具体来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3354人,诈骗类犯罪4965人,赌博类犯罪3651人,三罪合占网络犯罪总数的81%。网络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权、人格权,部分案件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


网络犯罪团体性犯罪特征凸显。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介绍,起诉的网络犯罪中,共同犯罪人数占比达到61.7%,部分已经形成犯罪集团甚至黑社会性质组织。另一方面,低年龄、低学历、低收入人群占比较高。起诉的网络犯罪案件中,25周岁以下的犯罪嫌疑人占三分之一以上,初中以下学历占比达到60%以上,无业人员占比达到半数以上。


对网络犯罪,检察机关惩防结合,全链条打击、一体化治理。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说,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铲除网络犯罪滋生发展土壤。坚持上下游犯罪全链条从严打击,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相关犯罪3.4万人,同比上升1.3倍;该类犯罪起诉率89.8%,较整体刑事犯罪高9.9个百分点;判决缓刑率22.5%,较整体刑事犯罪低10.6个百分点。坚持境内外犯罪一体化治理,深入开展“断流”行动,协同推进“断卡”行动,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起诉人数同比上升16.3%。


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区别对待不同类型涉案人员。从严惩处犯罪集团、犯罪团伙的组织者、骨干分子,以及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犯罪的人员;对初犯、偶犯、被胁迫或者蒙骗参与犯罪的“工具人”,依法从宽、教育为主。1-3月,对4463名涉嫌网络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相对不起诉;对54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此外,检察机关还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双向合力,建立办案联动机制。1-3月,立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近700件,有力加强了网络空间的综合保护。结合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如广东东莞检察机关针对某通信公司工作人员非法出售客户资料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