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胡闲鹤)记者从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北京市首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于今日(4月27日)在全市同步发放。

 

据事务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以来,北京市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的部署,分阶段开展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制发优待证工作。试点阶段主要在残疾军人和在乡老复员军人中进行。4月1日起,建档立卡和申领优待证工作全面展开。

 

2020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优待证制度”,逐步为退役军人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统一制作颁发优待证。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式样,印有优待证种类名称、持证人姓名、持证人性别、持证人相片、发放单位等信息。优待证全国统一编号,并以加密方式储存于优待证芯片内,提供数据服务使用。

 

持证人可以凭优待证享受国家和北京市优待目录清单、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单位签署的优待类协议中的优待服务,以及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

 

北京市建档立卡登记对象包括退役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军人等;优待证申领对象包括退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等。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原则上在户籍地街道(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建档立卡、申领优待证。不在户籍地常住的服务对象,也可向常住地街道(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

 

记者4月13日从退役军人事务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当日,绝大部分省份已经启动优待证的申领发放。截至今年3月底,优待证申请超过260万份,审核通过超过20万份,已有十余个省份的申请人拿到了制作完成的优待证。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