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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匡贤明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举措,以保市场主体稳就业;确定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措施,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


市场经济中,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之一,同时也是在面临风险和冲击是相对脆弱的主体之一。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前相关市场主体困难明显增多,对就业和增长形成了比较大的压力。对此,决策层和各部门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的政策举措,为“疫情防住、经济稳住、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也为实现“稳增长、稳就业和稳物价”注入重要动力。从实际经济生活和中小微企业的现实需求看,这些还可以进一步加大力度,尤其是要综合施策,减轻市场主体的现金流压力,避免市场主体因资金流问题带来的生产经营恶化。


对中小微企业来说,房租是比较大的固定开支之一。当前出台的纾困政策中,最直接就是房租减免政策。比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提出,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在这个政策出台后,各地逐步出台了减免房租实施细则。一些地方在小长假中也抓紧落实这项政策,已有相关企业享受到这一红利。


但从实际调研情况看,帮助企业纾困的政策仍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目前,相当比例的中小微企业承租的是非国有房屋,按现行政策难以享受到直接的租金优惠支持。对此,可以考虑采取以扩大租金减免面为重点的更大力度的举措,减轻市场主体的现金流负担。比如:


第一,支持非国有房屋主动下调租金。租金和市场主体,是毛与皮的关系。前述文件也明确提出,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要求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但可以通过相关的激励措施,鼓励非国有房屋主动下调租金。比如,如果民企业主主动给予房租减免,有关方面可以予以一定额度的财政奖补或税收减免支持;比如,支持业主方与承租方探索多种形式共渡难关,包括股权安排等。


第二,进一步加大税收减免力度。尤其是增值税等流转税种的减免。我国当前的税制结构,间接税的比重还较高。虽然相当一部分税收可以转嫁,但也意味着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税收现金流压力。为中小微企业纾困,在提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的1.5万亿元留抵退税外,还可以考虑适当提高税收减免的力度,鼓励地方政府将地方留成部分适当返还企业。


第三,加快推开歇业制度。今年3月1日正式生效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首次建立了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的经营意愿和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在与雇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后,允许个体工商户按规定、按程序进行歇业。这是保护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当前特殊情况下需要加快推进落实,减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压力,使之在时机合适的时候重新经营。


编辑 陈莉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