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北京市教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教育移动应用的提供者应及时备案,学校等教育移动应用的使用者不得选用未经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同时,北京市教委等三部门明确表示,不再受理学前线上培训教育移动应用备案申请,已备案的予以撤销。

“有道少儿词典”等专用类互联网工具也是教育移动应用

在备案范围方面,《通知》提出需进行教育移动应用备案的范围是“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和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不是针对教育系统开发且主要用户不是面向教职工和学生,以及非面向教育系统应用的通用工具类移动应用不属于备案范围。

对此,北京市教委等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解释称,不是针对教育系统开发,但被教育系统广泛应用的不属于教育移动应用,如微信等。教育钉钉是特例,它是为教育进行了个性化开发的、主要面向教育领域使用,所以属于教育移动应用。

而为继续教育提供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也属于教育移动应用,如“尚德自考”(APP名称)。但社会考试类的不算,如针对考驾照、考公务员进行培训的相关互联网应用程序。

通用类的互联网工具不属于教育移动应用,如“有道词典”(APP名称);但专用类的工具属于教育移动应用,如“有道少儿词典”(APP名称)。

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出现游戏链接和广告

根据《通知》,教育移动应用分为中小学学科培训类(简称“学科培训类”)和非中小学学科培训类(简称“非学科培训类”)。

其中,教育移动应用中含有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内容,并通过教育移动应用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学生提供以上学科培训服务的教育移动应用统称为“学科培训类”。不含有以上学科培训内容,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含高中)提供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和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教育教学管理、家校沟通等内容,以及面向非中小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内容的教育移动应用统称为“非学科培训类”。

《通知》规定,教育移动应用所提供的内容不得有消极信息、不良信息,不得出现游戏链接和广告等。同时,从事线上中小学学科培训的需获得中小学线上学科培训许可。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的提供者必须是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学许可、经民政部门登记依法成立,从事线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培训的非营利法人。

教育移动应用不得为未经许可的机构(或个人)提供平台(或功能)用于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提供和传播惰化中小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拍照搜题”等功能。

同时,《通知》明确,不再受理学前线上培训教育移动应用备案申请,已备案的予以撤销。

此外,北京市教委将在官方网站建立公示专栏,动态公布教育移动应用黑白名单,及时公示经审核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及其提供者,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单,联合市委网信办、市通管局进行查处。

新京报记者 杨菲菲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