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助餐服务中的主要问题是养老助餐点经营困难、不愿参与。”5月13日,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长久以来,老年人就餐问题困扰不少家庭。老年人助餐有需求,但老年人对价格敏感,经营方则因难以形成规模而无法降低成本。


针对这些情况,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对养老助餐点的就餐者和助餐者实施“双补贴”,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就餐每人每天补贴5元,助餐点运营方每就餐1人补贴3元。同时提出“全面发展养老服务市场”,社会餐饮企业有意愿即可申请参与养老助餐服务。


重点满足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吃饭需求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441.6万人,占比20.2%;户籍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64.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数的4.5%。


“特别是对失能、失智、高龄等老年人家庭,老年人用餐量不大、行动不便,看护人员因照护压力大难以兼顾,‘吃饭难’问题更加凸显。”李红兵表示。


2009年,北京市政府提出老年人就餐相关政策,此后相关工作和试点逐步展开。2021年,市委市政府明确将养老助餐工作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发展养老助餐点1057家。


近日,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升北京市养老助餐服务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街道乡镇要以普通老年人行动能力为标准,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重点满足失能、失智、高龄等确实不具备做饭能力或做饭吃力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兼顾满足其他老年人就餐的便利性、多样性。


就餐者和助餐点运营方均将获补贴


按照供需并补的思路,《实施意见》提出,给予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就餐补贴、养老助餐点运营补贴。


目前,全市约有居家基本养老服务对象26万人。对居家养老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在养老助餐点获取午餐或晚餐的,每人每天给予5元就餐补贴。就餐补贴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就餐补贴扣减应与老年人支付消费绑定,在就餐消费额度超过就餐补贴标准时方可享受。


对于为北京市常住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午餐或晚餐助餐服务的养老助餐点,可按实际助餐人数给予每人每天3元的运营补贴。纳入规范管理的养老助餐点,应配备安装用于刷养老助残卡(民生一卡通)的POS机,支持老年人刷卡消费。


李红兵要求,各区现有养老助餐政策中直接涉及给予老年人补贴待遇的,原则上避免调低待遇标准或缩小人群范围。


社会餐饮企业有愿意从事,即可申请参与


李红兵介绍,目前,养老机构是养老助餐点的主要力量,社会单位内部食堂、老年餐桌、社会餐饮企业也是助餐点的可发展形式,“并不是选A不选B的问题,政府部门要将他们一视同仁地置于同一条起跑线。”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必须具备养老助餐服务功能,具备制餐能力的驿站须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制餐条件的,通过从制餐企业或社会餐饮企业订餐、分餐等代为取餐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助餐服务。


同时,养老机构应逐步全面开放养老助餐服务。养老机构内部食堂对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需与周边居家老年人建立长期稳定供餐关系。


“养老助餐服务产业还处于市场缺位、竞争乏力的阶段。”李红兵表示,不管是什么类型的社会餐饮企业,只要有意愿从事养老助餐服务,都可以配备安装用于刷养老助残卡(或民生一卡通)的POS机,支持老年人刷卡消费,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助餐服务。


《实施意见》要求,各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鼓励社会大型餐饮企业利用自身独立的服务网络和场地来发展助餐点,也可鼓励小型餐饮企业利用自身在社区周边的地理优势开展养老助餐服务。


追问1:物美和价廉如何平衡?


相较于一般餐饮企业,养老助餐点老年人用餐时间长,翻台速度慢,运营成本高;老年人用餐需求不稳定、安全风险高、对价格非常敏感,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先天上的不足。


《实施意见》提出,探索通过相对集中的制餐供餐,最大限度降低制餐成本;探索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增加服务量,以均衡实现餐品可选择及成本最优化的目标。


“从去年西城区的试点经验看,由集中制餐企业为养老助餐点供餐,能够有效降低助餐服务成本。”李红兵说。老年人通过“拼团”的方式,一方面满足多样性选择,另一方面确保成本可控,是集中制餐的探索方向。


目前,全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制餐企业共有268家,《实施意见》提出,各区可利用现有集中制餐单位或连锁品牌社会餐饮企业供餐,或者培养具有国资背景的集中制餐企业负责老年餐供餐。


街道办与养老助餐点签订协议,引导养老助餐点制定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的食谱,每周更新食谱;有条件的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老年营养餐,并将老年餐品类型逐渐覆盖至咀嚼吞咽困难的失能老年人、需慢性病饮食干预的老年人,以及少数民族等有特定饮食习惯的老年人。


追问2:老年助餐数字化平台如何使用?


李红兵在发布会上透露,将实现养老助餐点全部上线,区域老年人依托数字化助餐专业平台,能够查看并预订平台所有老年餐。这一功能可实现服务全程留痕,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依托数字化助餐平台订餐能够得到政府助餐服务补贴支持,也方便老年人通过专业平台“抱团”预订营养餐。


老年餐点餐方式,分为到店就餐、助餐点代客下单、依托社会化平台线上订餐等多种情况。


对于老年人到店就餐,将探索身份识别与权益绑定,即将老年人账户、养老助残卡(民生一卡通)、老年人或代理人有效手机号码、消费卡账户、关联手机、生物特征等绑定,实现身份精准识别。


对于行动不便且无人取餐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家庭,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评估确有需要的,应落实送餐到家。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老年人及代理人通过社会化平台预订团餐或外卖点餐。对选择团餐预订的老年人及代理人,可委托养老助餐点在社会化平台统一订餐,供餐单位在约定时间将老年餐配送至指定的养老助餐点,由养老助餐点签收后通知老年人取餐。老年人及代理人也可通过社会化平台手机APP直接订餐,由社会化平台直接将餐品配送到老年人家中。


养老助餐点应成为社会化平台养老助餐服务专区用户,未取得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不得在社会化平台向老年人以外的人提供订餐送餐服务。


新京报记者 马瑾倩

编辑 白爽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