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社区居民正在有序排队进行核酸检测。新京报记者 浦峰 摄

5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通报多起违反防疫规定的案例:西城区居民彭某(男,63岁),在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仍对流调人员隐瞒曾多次前往丰台某小区的行程信息,导致相关风险人员、点位未及时纳入管控,后续163名关联风险人员被集中隔离;丰台区居民邵某某(男,21岁)及女友戴某某(22岁)故意隐瞒行程轨迹;海淀区居民耿某某(男,52岁)被居家隔离还擅自违规外出活动。目前,上述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当前,北京疫情防控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特别是几起聚集性疫情和社会面零星散发病例,进一步增加了疫情防控的不确定性。在这样的背景下,还出现个人隐瞒行程、不配合流调、不遵守隔离规定等行为,着实不该。

这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与当前市民同心抗疫的社会氛围格格不入,也是在人为增加整个社会的防疫成本,辜负了所有市民为防疫的付出和努力。像有的感染者在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仍对流调人员隐瞒相关行程信息,最终导致163名关联风险人员被集中隔离,这样的教训实在太沉重了。

北京这轮疫情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大家的日常生活难免会受到影响,或许会感到诸多不便,这也是客观事实。但是,这不能成为个人突破防疫规定和法律的理由。

事实上,防疫形势越是复杂严峻,个人越应多一些积极配合,多些对防疫法规的敬畏,如此才能尽快阻断疫情传播,早日战胜疫情。试图为了个人的“一时之便”就逾越防疫规定和法律,到头来不仅妨碍了防疫大局,也害了自己。

应该看到,防疫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自始至终都离不开每个社会主体的密切配合,但凡有环节出现纰漏,都可能影响到整个防疫系统的效率。不要忘了,我们所熟知的“四方责任”,除了属地、部门、单位责任外,另一个责任主体就是个人。也就是说,防疫是为了护佑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但同时,防疫的成功也离不开每个人的“守土有责”。

需要再次提醒的是,防疫非常时期,故意隐瞒行程、不配合流调等任性行为绝非儿戏。其轻者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引起严重危险的,更是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这不是一件可以开玩笑的事。不夸张地说,试图搞“小聪明”突破防疫规定,就是以身试法。每个人在有此打算之前,都应该好好掂量相关行为的严重后果。

其实,防疫两年多来,因为违反防疫规定而被依法追责的案例,已经有不少,相关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但纵是如此,依然有人心存侥幸、犯糊涂,说明还是有些人需要继续补上防疫的规则课、法律课。而遵守防疫法规,积极配合防疫要求,也是在另一种意义上保护好自己。

疫情防控仍在继续,希望类似的“害人害己”的糊涂事,千万别再有了。

撰稿 / 武尼(媒体人)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