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国内新冠疫情多点暴发,不少保险公司顺势推出了含有如隔离津贴、新冠确诊保险金、新冠住院津贴、新冠身故给付等保障责任的产品。一年几十元的保费,能获得数十万元的总保额,一旦被强制隔离每天还有数百元的津贴,故而此类产品一上市便备受追捧,成为“网红保险”。


但随着时间推移,理赔数量不断攀升,产品的理赔纠纷也层出不穷。贝壳财经记者在诸多社交平台和投诉平台发现,一些消费者投诉称,保险公司因判定无症状感染者不是确诊病例而拒赔新冠确诊保险金;还有一些消费者表示,虽然已被集中或居家隔离,但却因不是密接或者不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等原因被拒赔。


记者浏览多款保险产品的详情页及条款发现,目前包含新冠肺炎相关责任的保险产品理赔标准的确不太统一。以新冠确诊保险金为例,有一些产品规定只要确诊就可以获得理赔,不区分是否有症状,而一些产品则区分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理赔比例,后者赔付比例较低。


此外,在投保上,不同的保险产品也有不同的规定,如一些产品规定若在保险生效前已出现一些新冠肺炎的相关症状,即便购买保险也无法理赔新冠确诊保险金。对此,专家提醒保险消费者,目前含有新冠肺炎相关责任的保险产品各式各样,在购买时应注意看好投保条件、理赔条款及除外责任。


有消费者新冠类保险被拒赔保险公司怎么说


近期,有保险消费者反映称,因确诊新冠被安排去方舱治疗,出院后申请理赔却被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无症状感染者不算确诊,类似投诉在黑猫上不少见,涉及众安保险、太平财险等公司。


此外,还有消费者投诉,虽然已被集中或居家隔离,但却因不是密接或者不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等原因被拒赔。


针对相关情况,众安保险方面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在接到客户反馈后,我们第一时间与客户沟通,并向客户解释了产品的给付标准,目前已解决客户的相关疑惑。


众安保险方面称,对该产品的理赔严格按照保险条款约定及国家标准执行。根据保险条款,该产品可理赔范围包括:客户因密接或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原因,被集中或居家隔离。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指南》为准。中高风险地区,按照国务院公布的“疫情风险查询”为准。“今年疫情以来,公司秉持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 ,持续关注并遵守国家防疫政策,积极变通,以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而截至完稿记者并未收到太平财险方面的回应。


保险产品理赔差别较大引争议问题出在哪儿


以新冠确诊保险金责任为例,记者翻阅多款产品发现,不同产品在对于相关责任的定义有较大区别,消费者在投保时若不咨询清楚极容易在理赔环节扯皮。


如海峡保险推出的海峡相伴出行无忧抗疫险的无忧版,除了有常规的意外伤害责任外,还包括1万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责任。保障详情中称,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或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传染病诊治定点医院确诊初次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一次性确诊新冠肺炎确诊保险金。


记者通过海峡保险的电话客服了解到,只要是确诊即可赔付,并不区分有无症状,即无症状感染者也是可以获得赔付的。


但也有一些保险产品区分无症状感染者与确诊病例的理赔比例。如某款新冠隔离保的基础版包括1万元的新冠确诊保险金,被保险人在10天等待期之后,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罹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包括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等),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特定传染病疾病保险金。特别指出,无症状感染者给付金额为保险金额的30%。


此外,一些保险产品针对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则并不赔付,如国泰产险旗下的国泰抗疫安心保就包含了10万元的新冠肺炎确诊保险金,但其在产品页面明确表示,只有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经临床诊断分型确定为“重型”“危重型”才会给付保险金。显然,无症状感染者并不在这一范畴。


还有一些保险产品在介绍页并没有明确提出无症状感染者是否可以获得理赔。如华泰财险旗下的华泰新冠隔离保障险也含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津贴,责任备注为:等待期7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COVID-19”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且肺部影像学检查可见肺炎表现。


华泰新冠隔离保障险产品截图。


记者咨询客服了解到,无症状感染者如果肺部影像学检查未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表现的,是无法获得确诊津贴的。


记者咨询华泰新冠隔离保障险产品截图。


但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这类产品条款相对复杂,且与平时认知不符。 


此外,根据一些产品的规定,客户因密接或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原因,被集中或居家隔离才能获得隔离津贴,而中高风险地区则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来划分,但上海则并不如此划分,而是划分了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因此,隔离标准的问题也是这类产品容易出现理赔纠纷的原因之一。


保险合同条款有争议怎么办上海高院称争议条款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针对这些情况,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对记者表示,隔离险最早是在出行意外险基础上附加的一个责任,结合疫情散发的情况,这一附加责任也成为产品的一大卖点。“从我自己的理解来看,理赔出现纠纷更多是在关于隔离的定义上,比如上海虽然没有严格区分低中高风险区,但是此前上海疫情比较严重的情况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在此背景下,如果简单按照保险合同字眼来看,一些报案确实不符合理赔条件,但如果按照保险法的原则即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在发生理赔争议的情况下,我认为这种情况构成了理赔的实质性要件。”


上海高院此前也针对隔离险的相关纠纷进行了回应,称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保险合同对“隔离”“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保险风险的定义,相关条款经提示和明确说明的,应按合同约定处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后续如何减少此类纠纷专家减少理赔的模糊地带


后续如何减少此类保险产品的纠纷呢?


朱俊生称,从消费者角度而言,更多要注意保险合同条款,不仅要看承保什么,也要关注除外责任,才能更为全面地理解保险产品。这点是很关键的,因为这类产品基本上都在互联网渠道,利用场景化销售,很多消费者扫一眼就过去了,不会太关注合同本身,所以,有时候对产品的理解还停留在宣传上,但这与产品的实际情况有所偏差。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而言,因为各地的说法都不太一样,只有对理赔条件进行清晰的界定,才能知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必须赔付,减少理赔的模糊地带,自然纠纷概率也就下降了。


近期类似纠纷较多,保险公司开发销售类似产品也会更为谨慎。记者注意到,已经有一些产品停售或下架处理。


朱俊生认为,这类产品本身有需求也有意义,因为现在一些人隔离要自掏费用,也影响个人收入,而相关产品可以进行一些补偿,所以公众是有需求的。但保险公司经营这类产品还是要审慎,理由是防疫政策主要由政府决定的,具有不确定性,换言之,隔离险不仅要承担赔付风险,还面临防疫政策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而这种不确定性,保险是无法承保的,也没有能力进行很好的定价。


新京报贝壳财经 潘亦纯 编辑 陈莉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