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子扬)5月27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喜茶关联公司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西西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裁决书被公开此前美西西公司申请注册的“喜茶咖啡”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被驳回,美西西公司请求法院判决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并重新作出决定,但该请求被法院驳回。
据了解,诉争商标为美西西公司申请注册的第38842739号(方便食品类)“喜茶咖啡”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曾对其在“咖啡用调味品;咖啡;人造咖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随后喜茶方面起诉,认为诉争商标使用在复审商品上不会造成公众误认,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被诉决定,重新作出决定。
法院确认,诉争商标的焦点在“糖;面包;布丁;含有磨碎的咖啡豆的巧克力片;可可饮料商品上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情形”,也就是不允许商标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属性。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并无不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查明,诉争商标“喜茶咖啡”,使用在糖、面包、布丁、含有磨碎的咖啡豆的巧克力片、可可饮料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特点、品质等产生误认。喜茶方面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使用具有显著性,不会误导消费者,故喜茶的相关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编辑 李严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