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5月30日,深交所公司部发布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禾集团”)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其中涉及报告期计算融资借款利息费用的主要依据等问题。

问询函显示,泰禾集团将部分“融资借款利息费用”按照已过时效的债务重组方案、展期协议计算,并将利息在资本化和费用化之间进行分摊,其2021年度账面融资借款利息费用91.34亿元,其中,资本化金额72.69亿元、费用化金额18.65亿元。

深交所提出,泰禾集团应说明报告期计算融资借款利息费用的主要依据,确认利息资本化金额的判断依据、准确性,并结合项目实际施工情况,分析报告期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比率近80%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工程项目停工缓建、尚未开工或者已完工但进行利息资本化的情形等。

此外,截至2021年度审计报告日,泰禾集团仍未能提供“2020年度施工资料证明”和“2021年全部在建项目施工进展资料”。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团说明具体原因、存在的主要障碍,并且说明其是否针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制定或采取相关制度及举措等。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