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欢)6月20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显示,1批次安徽省六安市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启航”徽州原香菜籽油检出了溶剂残留量。
据通报,标称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启航”徽州原香菜籽油(5L/桶,2021/1/24),检出溶剂残留量15.5mg/kg,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项目不得检出。六安市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据悉,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浸出工艺生产植物油所用的溶剂。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
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位于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注册资金9000多万元,注册商标有“启航”、“青禾”、“开顺”、“花朵”。
根据抽检公告,另有1批次标称安徽省固镇县香扬麻油坊生产的“香扬”芝麻油(400ML/瓶,2022/1/6),检出乙基麦芽酚30μg/kg。据悉,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改良剂、增香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植物油脂、动物油脂(包括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等)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