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在教育部召开的发布会上,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公布称,到2021年,全国近3000个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水平总体上达到了国家标准要求,基本办学条件的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均大幅缩小。
 
2021年底全国2895个县均通过督导评估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介绍称,2011年我国全面实现“两基”(即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率先在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20年,全国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达到95%”。据悉,为督促地方各级政府落实义务教育责任,国家建立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制度,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从2013年启动了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田祖荫称,经努力,到2020年底,全国有2809个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通过国家督导认定,占当时全国总县数的96.8%,如期达到国务院要求。
 
2021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先后对广西、西藏、四川、新疆、内蒙古、甘肃6个省份的94个县进行了国家督导验收。到2021年底,全国2895个县级行政单位均通过了国家督导评估。
 
“这是继全面实现‘两基’后,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田祖荫称。
 
全国小学校际综合差异系数降幅近40%
 
会上,田祖荫介绍了督导评估主要评价的4个方面:一是“门槛”,即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级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情况。二是“系数”,即县域内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情况,基于8个指标值进行测算。三是“工作”,即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工作情况,总分为100分,评估达标标准不低于85分。四是“满意度”,即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情况,满意度不低于85%,才能通过。
 
田祖荫称,近10年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累计组织国家督学和有关专家4000多人次参加实地督查,几乎走遍了全国每一个县,检查学校超过2.6万所;累计召开各类座谈会1万余次,对140多万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向地方反馈的问题清单所列问题达1万余个。同时,对已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每年基于8项关键办学条件指标,逐一测算小学和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同时监测班额、校额等情况。
 
“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差距。”田祖荫称,2021年国家监测复查结果显示,全国近3000个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水平总体上达到了国家标准要求(小学、初中校际综合差异系数达标数值,需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2013—2020年,全国小学校际综合差异系数从0.724降至0.435,降幅近40%;初中校际综合差异系数从0.547降至0.319,降幅近42%。
 
“总的看,全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均大幅缩小。”田祖荫说道。

新京报记者 冯琪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