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北京市东城区监察委员会6月24日消息:日前,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贺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北京市东城区监委监察调查。
经查,贺林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改革后仍安排工作人员长期为其驾驶私家车;在人员录用、调动等工作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多占公有住房,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配偶吸收存款提供帮助谋取利益,违规持有关联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钱款,伪造姓名并通过他人为其配偶办理虚假身份证件。
贺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毫无纪法底线,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靠企吃企,大肆敛财,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同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特别是在2018年4月因违纪受党纪处分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贺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相关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北京市东城区监委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去年7月消息,贺林被查。
贺林出生于1958年,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印制总公司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上海印钞厂副厂长,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等职。

2003年10月,他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任职十年后,2013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主任,2018年8月免职退休。

贺林被查不到半年,去年12月8日消息: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陈耀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从2001年8月至2021年1月,陈耀明当了20年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副总经理。
 
贺林简历

贺林,男,汉族,1958年8月出生,山西平陆人,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8月至1984年4月,任国营五四一厂党委宣传部干部;

1984年4月至1987年6月,任国营五四一厂团委副书记;

1987年6月至1988年12月,任国营五四一厂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8年12月至1989年7月,任共青团中央少工委副主任科员;

1989年7月至1991年8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印制总公司宣教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1年8月至1993年3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印制总公司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1993年3月至1995年4月,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5年4月至1996年4月,任上海印钞厂副厂长(副司局级);

1996年4月至1996年6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1996年6月至2002年8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基建办公室主任);

2002年8月至2003年10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正司局级);

2003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3年12月至2018年8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主任;

2018年8月免职退休。

2021年7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