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7月4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获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房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缅北跨境电信诈骗案,未当庭宣判。该案中,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底,被告人代某某参与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0多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2020年11月底,杨某某(另案处理)在缅北贺岛某酒店成立公司,专门从事“杀猪盘”式电信诈骗。公司下设旺财组、鸿运组、聚财组和财神组四个组,被告人代某某为鸿运组代理。其间,该公司组员通过社交软件寻找诈骗目标,主要针对单身、离异女性,他们先通过聊天建立起信任,然后将被害人推荐给代某某等代理或组长进行精聊,进一步诱导被害人通过诈骗软件投资,从而骗取钱款。

 

7月4日下午,房山法院庭审现场。  房山法院供图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代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无异议并认罪认罚。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代某某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庭审结束后,房山法院未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

 

此外,房山法院向新京报记者透露,上述跨境电信诈骗团伙共有15人,房山法院本周将陆续开庭,对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审理,依法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