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晚间,据北交所微信公众号消息,针对北交所上市公司生物谷发生资金占用、重大事项未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北交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这是北交所成立以来,首次对上市公司予以纪律处分。


生物谷成为首家被北交所纪律处分的公司,这是咎由自取。毕竟该公司发生了资金占用、重大事项未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通过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背书银行承兑汇票、委托第三方理财的方式累计占用公司资金3.56亿元,日占用最高余额为2.77亿元。针对这一资金占用事实,金沙江及实际控制人林艳和承诺:金沙江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资金收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艳和承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然而,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归还资金承诺未全部履行。


与此同时,截至2021年11月5日,公司累计委托银丰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财金额达到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购买理财行为亦未披露。该事项因此构成重大事项未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


不仅如此,对于生物谷前述违规行为,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内,未有效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向北交所报告重大事项并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出具核查报告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未能忠实勤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也正因如此,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一并受到北交所的纪律处分。华融证券被出具警示函,两名保荐代表人梁立群、张见被通报批评。


作为北交所的首例纪律处分,北交所不仅将上市公司生物谷、控股股东金沙江、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艳和、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贺元纳入到了纪律处分的对象范围,同时也将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一并给予了纪律处分,这确实体现了北交所坚决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持续强化自律监管,切实严肃市场纪律,压实中介机构职责,努力打造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为高质量建设北交所及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保驾护航”的工作作风。


实际上,今年1月28日,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和银保监会四部委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强化了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的要求,四部委共同建立监管协作机制,严厉查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生物谷所发生的资金占用问题,正好撞到了四部委联合执法的枪口上。


今年5月,生物谷及控股股东金沙江、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已经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生物谷因此成为北交所首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司。


回顾资本市场历史,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重要手法,因此必须斩断这只黑手。如果控股股东不能及时归还违法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不仅要对其进行处罚,宣布其市场禁入,同时还应追究其“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如果导致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判处当事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导致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判处当事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又比如,对委托理财事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按《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除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之外,还将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皮海洲

编辑/岳彩周

校对/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