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医保局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定于8月12日至15日进行北京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升级。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停机时间


8月12日19:00至8月15日6:00。


二、影响业务范围及处置方案


(一)参保人本地就诊实时结算


参保人在停机期间进行就诊或住院,定点医药机构可正常进行医保费用实时结算。


(二)异地就医备案业务


1.特殊病种异地就医备案


系统升级期间,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暂缓办理特殊病种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可正常申报特殊病种异地就医备案材料;待系统恢复后,各区医保经办机构集中完成备案办理,参保人员可申请补办系统升级期间的特殊病种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异地就医备案


系统升级期间,各区医保或社保经办机构暂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及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审核,参保人员可正常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材料申报及线上备案申请;待系统恢复后,各区医保或社保经办机构集中完成备案办理及审核,参保人员可申请补办系统升级期间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三)参保人手工报销


1.系统停机升级期间暂停受理城镇职工(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和征地超转险种人员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手工报销业务。


2.特殊情形手工报销业务可由经办大厅窗口预接收报盘文件、留存报销材料,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报销并将结果反馈给参保人员。


3.暂停办理的业务至恢复前,各类医保费用手工报销办理时限到期的业务,予以顺延。


(四)门诊特殊病备案


系统停机期间,区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门诊特殊病备案业务,定点医疗机构可正常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特殊病备案业务。


(五)线上业务


系统停机升级期间,暂停个人账户划拨业务和医保网办、掌办业务查询等业务办理,相关业务将在系统升级完成后恢复办理。


三、温馨提示


停机期间,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可能会出现医疗费用无法结算问题,参保人如需就医购药,可先自费办理,待系统开机后再办理医保结算。


请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合理安排相关业务办理时间,并请相互转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相关单位、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谅解。


编辑 辛婧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原标题:北京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停机升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