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进博会上,各家医疗器械厂商都带来了旗下最重磅的创新产品。图/IC photo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近日,国家医保局网站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955号建议的答复》指出,在集中带量采购过程中,医疗机构根据历史使用量,结合临床使用情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确定采购量。

由于创新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尚未成熟、使用量暂时难以预估,尚难以实施带量方式。在集中带量采购过程中,根据临床使用特征、市场竞争格局和中选企业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带量比例,在集中带量采购之外留出一定市场为创新产品开拓市场提供空间。

上述官方表态一出,医疗器械板块就在股市表现强劲,显示出产业市场、资本市场对创新医疗器械国产化的良好预期。

部分医院盲目采购带来回本压力

“医疗器械纳入集采”传闻已久。一方面,随着非公立医疗、非医保付费的口腔种植领域加快纳入集采范畴,“集采无禁区”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另一方面,在医疗器械领域,无论是冠脉支架、人工关节等高值医用耗材,还是手术吻合器、间歇导尿管等中低值医用耗材,越来越多的耗材被纳入国家集采、省际联盟集采或是省级集采。因此,“将可重复使用的大型设备纳入集采”也被提上讨论日程。

近年来,随着创新医疗器械投入使用,越来越多疑难症、急重症患者享受到先进的医疗技术。然而,受限于医院规模、相当疑难杂症患者人数相对较少等因素,个别器材日常使用次数较少。

然而,这些器材的单体售价却动辄上千万甚至上亿,采购和维护成本高昂,一旦从采购端传导到使用端,势必加大人数较少的疑难杂症患者和医保基金的负担。

以达芬奇手术机器人为例,前几年,部分医院盲目跟风采购,造成巨额投入的回本压力。在此背景下,医院如果进一步追求高额投资回报,更会背离治病救人的公益初心。

与此同时,部分医生过度依赖高精尖设备仪器,以至于荒废了临床基本功。明明能用询问病史、听诊器解决的,非要开出大型影像设备的检查单;部分医院更是将“大检查”作为取消药品、耗材加成之后的新型创收手段。

作为应对,2020年,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并在机构内公示结果。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955号建议的答复》部分内容。图/国家医保局网站截图

过度干预价格会使创新动力不足

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先后对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生物制品开展带量集采,不仅成功节约数千亿医保资金,还挤出医药产品流通环节的虚高价格“水分”,挤压医药企业向医院违法违规“带金销售”的利润空间。

因此,有观点认为,带量集采应该成为净化大型医用设备行业风气的治理工具。

但是,要明晰的是,国家组织带量集采,是代表全国参保人权益,以中国这一“超级市场”换取“全球低价”,符合“以量换价”的市场规律。

然而,创新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尚未成熟,使用量暂时难以估计,在政府限价时很难设定最优的价格区间。而“拍脑袋定价”、过度干预微观价格则会造成临床可及性下降、技术创新动力不足。

9月,国家医保局对创新医疗器械豁免集采的表态,以及7月北京市医保局在医保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付费中为新药新技术设置“除外支付”机制的措施,都代表了各级医保部门鼓励创新的鲜明立场,在控费措施中尽可能为创新产品“留有余地”。

保护创新市场仍需完善落地机制

而随着国家医保局明确为创新产品留出集采以外的市场空间,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落地机制。

首先,要制定“创新”的认定细则,相关部门不妨委托有关行业协会、卫生经济学会研究科学的指标体系,让“创新”体现为医学科学技术、临床诊疗水平、患者健康效果等方面的显著突破,而不能让一些伪创新、微创新产品浑水摸鱼。

其次,要合理区分人和设备的价值配比。不同于药品,创新医用设备不对患者单行收费与定价,而是作为物耗成本与人力成本一道构成医疗服务价格。

在医疗服务价格总额管理的前提下,宏观而言,人和设备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对创新医用设备的限价,如果体现在医院采购环节,则不妨由各级卫健委管理大型设备采购,由公共资源采购中心或医院(联盟)确定采购价格;如果体现在终端收费环节,则不妨由各级医保局管理医疗服务价格。

在不同类别的医疗服务中,设备体现的价值不同,其定价基准也不同。正如有专家所言,放疗是人操作装备服务,手术是人借助器械服务,检验是人与器械配合服务,机器人手术则是人监督设备服务。因此,需要分类管理,精准施策。

最后,不妨建立纳入集采的触发机制。此前,部分地区将大型影像设备、心脏起搏器纳入集采,如果集采经常“从天而降”,政策就缺乏透明度、连贯性,无法为创新型企业形成稳定且乐观的预期。

近日,国家医保局明确,将制定全国统一的挂网和交易规则,希望借此明确将创新医用设备纳入集采的技术性条件,比如年销售额、与传统产品相比的市场占有率、投资回报率等。

随着“前浪”被依法依规纳入集采,“后浪”获得了豁免集采的资格,医药创新就能一浪接一浪,进而泽被产业崛起、民生福祉。

撰稿 / 梁嘉琳(价值医疗顾问专家委员会秘书长)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