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郝春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辛婧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郝春荣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