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秦胜南)为改善白酒口感,重庆长寿区云台镇小明酒厂工作人员向白酒中添加黄冰糖。10月11日,据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上述酒厂因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受到行政处罚,共计罚没12250元。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显示,今年6月18日,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依照抽检法定程序,对长寿区云台镇小明酒厂生产的15元散装白酒进行抽样检验发现,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
经相关部门查明,今年6月15日,该酒厂使用高粱、酒曲等原材料共生产15元散装白酒100kg,经自行测量酒精度为52%Vol,后用储酒罐盛装存放在销售区待销售,销售价格为30元/kg。因有部分消费者反映该白酒口感不好,故该酒厂工作人员向白酒中添加黄冰糖。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该酒厂违反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50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信息显示,长寿区云台镇小明酒厂成立于2017年,企业类型为个体工户,经营者为李小明,经营范围包括白酒的生产销售。
对于长寿区云台镇小明酒厂的整改情况,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已经要求其重新建立生产规范流程,杜绝添加食品添加剂,严格进货查验制度,做好进销货台账。
编辑 李严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