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薛晨)11月11日,海南椰岛发布公告,由于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日前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称“海南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海南椰岛及部分时任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海南证监局指出,海南椰岛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对外投资公告》,拟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糊涂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糊涂集团”)成立合资公司,合作经营酱香型白酒生产销售业务。海南椰岛在相关合同中承诺,在未来五年内由海南椰岛或协调第三方,向糊涂集团注资人民币50亿元,协助将糊涂集团打造为仁怀第二大酱香酒企业。
该公告发布后,海南椰岛股价短期内快速上涨。海南证监局经查认为,海南椰岛未披露上述50亿元投资款来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尚未确定具体投资方案等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冯彪作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鹏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也违反了相关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海南椰岛以及冯彪、杨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计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海南椰岛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海南证监局的要求,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及履职能力,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编辑 秦胜南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