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拍摄及直播演示,元宇宙虚拟数字人的表情惟妙惟肖。新京报记者 王飞 摄

据报道,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出台《关于对数字经济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推出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十项举措。其中明确,对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模式市场主体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合理的“预警观察期”,期内“无事不扰”。
根据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的介绍,“预警观察期”没有固定时限,以企业初创发展的1-3年为主。在这个时期内,对企业初创时无意间发生的一般违法行为,比如不精准的宣传用词等,不触碰底线可给予适度的容错空间,为企业创造宽松的环境,并做到期内“无事不扰”。而之所以专门面向数字经济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设置该制度,是因为这类企业“最难的是初创时期”。
这一做法,应该说非常具有现实针对性。因为新技术企业和新业态在前期的“试错”几乎是刚需,如果监管层面不能给予必要的包容,很可能就意味着将抑制企业的创新活力。甚至于,很多新业态的发展就必须走更多的弯路乃至根本就无法诞生。
事实上,从过去几年的现实来看,如今已被很多人所接受的诸多新业态,在一开始其实都经历了非常明显的“试错期”,它们能够闯出来,都离不开来自监管层面的“审慎包容”。
当然,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无事不扰”不等于彻底放手。意见明确,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市监部门将加强行政指导,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难题、规避风险。同时,还创新信用修复机制,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帮扶力度,如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市场主体,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放在眼下的疫情背景下,无疑是很具针对性的助企政策,有利于给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坚定企业的发展信心。
当前,考虑疫情下的市场主体压力,很多地方都出台了“企业服务日、安静日”制度。而南京这次出台的“预警观察期”是专门针对新技术企业和新业态,则进一步结合了细分行业的具体特点,应该说是把相关服务举措做得更细了。
但进一步来看,诸如“无事不扰”,给初创企业提供必要的帮助,以及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专项检查外,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际完全可以纳入地方营商环境优化的统一动作中去,成为各地的“标配”做法。
事实上,近年来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过程中,从国家相关部门到地方,降低对市场主体的不必要“打扰”,都越来越成为一种共识。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今年初出台的《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就明确指出,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无事不扰”。这些政策,都应该得到更好的执行。
也就是说,让“无事不扰”成为监管、执法常态,确实正在成为自上而下的一种共识和要求。在此基础上,各地再根据每个行业的具体特点制定细化的监管措施,在法律的范畴内给予更人性化的帮扶和服务,无疑就可以更加体现出营商环境的“质量”。在这个意义上,像为新经济市场主体设置“预警观察期”这样的精准服务,在更多的行业都可以有。
撰稿 / 重舟(媒体人)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