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吉林省纪委监委11月18日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吉林省纪委监委对中国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原总经理黄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曦(资料图)


经查,黄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帮助他人融资并收取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授信融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银企“旋转门”等方式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黄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以权谋私,以贷谋私,严重违反党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在职时“提前筑巢”为信贷客户企业谋取利益,离职后“权力变现”在信贷客户企业领取高额“安家费”和薪酬,是银企“旋转门”式腐败的典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建设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黄曦开除党籍处分,抄告其所在党组织;收缴其违纪所得;经吉林省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收缴其违法所得,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5月11日消息,黄曦被查。


公开简历显示,黄曦出生于1964年,曾长期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先后任: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集团客户部(营业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等职。


2016年1月,她任中国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18年7月辞职,4年后被查。


据媒体报道, 她从建行辞职后,曾到企业工作。


今年2月24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反馈巡视情况。


反馈指出,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坚持党的领导不够到位,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仍有差距,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建设存在弱项,防控金融风险工作仍需加强,深化金融改革和完善内部治理还有不足,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有待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扎实,“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得力,严的氛围没有形成,对下级“一把手”管理监督不够严格,信贷、集中采购、新兴业务等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实,党委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有待提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基层党建比较薄弱;整改责任没有压实,长效机制不够健全,有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黄曦简历


黄曦,女,汉族,1964年11月生,河北张家口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1986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部技改处、能源交通处、分行管理二处、业务综合处、信贷管理委员会、公司业务部中小企业业务管理中心任职;


2003年8月至2005年5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5年5月至2006年1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集团客户部(营业部)副总经理;


2006年11月至2013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2013年2月至2015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资产管理部(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


2018年7月辞职;


2022年5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