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2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官网获悉,按照区旅发厅和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启动本地游活动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旅游市场复工复产,自治区旅发厅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全区本地游活动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惠游西藏 魅力家乡”消费券发放、A级景区奖补、旅行社奖补、星级饭店(宾馆)奖补、旅游客运奖补、新业态引导性资金奖补。活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消费券发放方面,依托西藏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3000万元,根据旅游淡旺季,按月定额进行资金发放。

A级景区奖补方面,A级景区减免门票措施时间达6个月以上,一次性给予一年5A级30万元、4A级20万元、3A级10万元、2A级5万元、1A级3万元补助。

旅行社奖励补助方面,对组织区内旅游的旅行社实施奖励,对组织达到200人到800人以上的旅行社,给予不同等级奖励,每家2万元到15万元不等。此外,对于沿G219线抵边、红色游行程、跨地(市)游给予额外奖励。

星级饭店(宾馆)奖补方面,参加本地游活动执行淡季价格且接待客人数量达到1000人以上的星级饭店(宾馆),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

旅游客运奖补方面,对具有旅游合法资质并与旅行社签订团队优惠合同的运输企业,活动期间,大型车辆每公里补助2元,中型车辆每公里补助1.5元,小型车辆每公里补助1元。

新业态引导性资金奖补方面,参加此次本地游活动的旅行社,推出创新体验业态产品并吸引100人以上参加的,给予10万元引导性奖励。

编辑 李铮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