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为隔离居民转运物资、分拣快递。新京报资料图

12月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

同时,《通知》也明确了解除居家隔离的条件,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国务院调整隔离政策,因应了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对于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密接实施居家隔离,一方面,可以缓解疫情快速发展期、公共隔离床位紧张的难题;另一方面,也节省了大量防疫成本,可以将有限资源投入到相对紧缺的重症治疗方面。

此前一段时间,为了降低社会面传播风险,确保感染者及时得到救治,方舱医院承担了大部分轻症及无症状感染者的治疗工作。但毕竟方舱内人员众多,条件有限,这对于一些特殊患者而言,很难予以特殊照护。

相较而言,居家隔离则减少了转运等环节,最大限度避免了交叉感染,同时也有助于缓解感染者恐慌和紧张的情绪。此次《通知》还明确,感染者可以选择居家隔离,也可以自愿选择集中隔离。这就意味着,将选择权交予了患者,患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隔离方式。这些显然都属于更为人性化的防疫举措。

事实上,此前北京、广州等多地已有部分社区存在确诊病例居家隔离的情况,居家者多为不适宜转运的高龄老人、孕妇或婴幼儿。此类特殊情况,也得到了居民的理解和支持。邻里之间的理解与共识,不仅让不幸感染者倍感温暖,也利于彼此之间消除恐惧、团结一心,为尽快战胜疫情凝聚力量。

当然,并非所有确诊及密接人员都适用于居家隔离。这要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分级施治,并且还要具备一定的居家隔离条件。

居家隔离是疫情防控过程中,缩小污染范围,减少传染病传播机会的有效手段。换言之,居家隔离的前提,是必须确保疫情不外溢。

由此可见,从集中隔离调整为可居家隔离,也意味着个人疫情防控责任明显增加。居家隔离期间,患者及同住人员,当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自觉遵守居家隔离的相关要求。比如,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并上传抗原结果,做好消毒工作,及时清理个人垃圾等。

此外,感染者与密接者可以居家隔离,也意味着社区的担子更重了。这需要相关部门协调充实基层力量,适时校准防疫措施,给予隔离人员更多人性化关怀——居家不用愁,服务送上门,如此才能让抗疫充满温度,凝聚相向而行的力量。

事实上,无论是采取居家隔离还是集中隔离的方式,其出发点都是一致的,那就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撰稿/新京报评论员 徐秋颖
编辑/迟道华
校对/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