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袁秀丽)12月28日,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碧桂园”)发布关于附有特定履行契诺的融资协议公告。

公告显示,12月26日,碧桂园(借款人)与多家金融机构(原贷款人)及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融资代理)订立融资协议,据此,原贷款人已同意向碧桂园提供以港元及美元计值的双币定期贷款融资,总金额为2.8亿美元,为期36个月。上述贷款将用于碧桂园2018年12月28日融资协议获得的港元及美元双币定期贷款融资进行再融资,以及为将于融资协议项下产生的成本及开支提供资金。

根据融资协议的条款,在发生下列任何事件当日起计15个营业日内,融资协议项下可供动用的融资将实时取消:杨惠妍及杨国强共同并非(或不再)为碧桂园全部已发行股本的最大实益拥有人;杨惠妍及杨国强共同并非(或不再)实益拥有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最少40%权益;杨惠妍及杨国强并非(或不再)控制公司;杨惠妍及杨国强均并非公司董事会主席。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