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去年9月印发;本月初,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为我国2.98亿名儿童送上了一份特殊礼物。

 

近年来,中国儿童中心致力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应用研究和实践探索,形成了集应用研究、城市支持、项目孵化、文化传播、能力建设、智库平台等一体化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解决方案。

 

目前城市中有哪些地方对儿童“不够友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要关注哪些问题?对此,新京报记者专访中国儿童中心事业发展部负责人宗丽娜。


中国儿童中心事业发展部负责人宗丽娜。受访者供图


适儿化空间和设施数量不充分,标识系统不够优化

 

新京报:儿童友好城市理念最早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的?国际上有哪些做法可以借鉴?

 

宗丽娜:上世纪90年代初,国际上很多专家学者开始进行儿童友好理念的研究、呼吁和倡导。自1996年联合国儿基会发起儿童友好城市倡议以来,世界范围内38个国家,3000多个城市和社区积极响应。我国也正在创新性地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

 

联合国儿基会关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创建框架、空间规划体系,以及其他国家的城市实践案例、儿童参与模式等,都值得学习借鉴。

 

新京报:《意见》提到,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从儿童的“1米高度视角”来看,城市规划建设中有哪些“不够友好”的地方?

 

宗丽娜:1米视角是比喻,指的是儿童的视角。儿童指的是18岁以下的孩子,现在孩子发育得很好,幼儿园的小朋友超过1米高的也有很多。

 

目前,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者而言,最难的就是从儿童视角出发,并充分理解儿童的需求。

 

“不友好”的地方举例来说,首先是适儿化的空间和设施数量不充分,一些公园广场很少有专门为孩子提供的设施。小区里的健身器材大多是全民共用的,它的很多性能不适合儿童。

 

再就是质量不完善,儿童高频次到往的社区、学校、公园等地,空间布局、动线、标识系统不够优化。有些标识孩子看不懂,颜色也不够有吸引力。孩子如果在某个地方走丢了,如果不佩戴儿童手表,不够清楚自己的位置,可能很难求救。我带孩子每到一个新的地方,都会给孩子介绍场所平面图,告诉她如果走丢了怎么办,但是大部分家长没有这个意识,所以在空间规划上需要优化布局和动线。

 

我认为,要做到儿童视角,应该要了解社区、公园、图书馆周边儿童群体年龄结构和需求,是0-3岁的多还是6-12岁多,他们主要进行玩耍、学习还是亲子活动,要根据这些实际需要规划场所,设置配套服务设施,并同步考虑运营管理。

 

多地积极探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新京报:《意见》提到,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儿童友好城市试点有建设标准吗?

 

宗丽娜:我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的政策体系,包括指导意见和评价体系。《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已于日前印发。

 

对于申报儿童友好城市试点的城市,国家会按照监测指标和评价体系进行考核。目前的流程是地方创建、省里推荐、国家复核。去年国家出台政策后,很多城市都在积极发力。深圳、长沙、温州、威海、杭州、福州等城市的探索卓有成效,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

 

新京报:如何对儿童友好城市开展动态监测和评估?

 

宗丽娜:在建设儿童友好城市试点中,监测和评估就已经前置了,同时渗透到建设的全过程,各地按照评估要求开展工作。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周期长达15年,目前规划到2035年,未来可能还不止,它应该是更加可持续化的重要战略。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建议地方政府进行年度的自我评估和城市体检,明确优势和不足,也鼓励专业机构进行相关的研究,更准确地进行动态监测。

 

申报成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的城市,也要按照相关监测指标和评价体系进行评估。

 

学校课间服务、医院安抚服务等也是“友好”体现

 

新京报:《意见》提出,开展儿童友好学校和医院建设。建设中应该有哪些关注点?

 

宗丽娜: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不仅是国家政策,也是对一个城市环境的重塑。学校、医院、公园、图书馆、街区就是支撑城市环境重塑的载体。其中,学校和医院关乎教育和健康,是跟百姓家庭关系最密切的两个场所,尤其需要将政策、专业和行业三者密切结合起来,将儿童友好理念渗透到制度体系中,形成人人参与的氛围。

 

要关注空间和服务的统一。在学校中,不仅要关注桌椅、教学设施、灯光采光等硬件是否友好,也要关注课间互动等服务。在医院候诊区,要为患儿提供心理安抚服务,比如设置玩具、播放动画、提供书籍、设置户外亲子互动区、开展健康科普等,消除家长和孩子就医的焦虑。医生与患儿的沟通方式也要与对待成年患者有所区别。

 

另外,还要关注家庭本身和这两个场所的联动统一,项目建设和评价的友好统一、参与与效能的统一。如果能有更多专业儿童工作者、医生深度参与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友好的效能就能更好地释放。

 

新京报:目前很多地方推进全龄友好型公园建设,对儿童友好的公园是什么样的?

 

宗丽娜: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配备了很多儿童游戏设施的公园,不等于是儿童友好公园。其规划设计、设施配套、服务供给、运营管理等都需要做到友好。《导则》依据公园的体量、位置等进行了分类,郊野公园、综合类公园、专项类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等的改造也不尽相同。


总体来说,公园要有安全的环境,坡度要缓和,近岸2米范围的水深不能大于0.7米。自然绿植要多,配置上少使用玫瑰等有刺、可能对儿童造成伤害的植物。儿童活动区域适合配置乔木,不仅有遮风避雨的功能,视线高度也比较好。公园还可以配设有驱蚊功能的植物。


除了设置无障碍通道、母婴室、家庭卫生间,儿童游乐设施的材质也要纳入考量,夏天高温时,塑料材质会散发味道,也可能引发过敏,还要避免使用金属,以免烫伤孩子。

 

公共空间改造的第三卫生间等要成为标配


新京报:此前,“第三卫生间”广受关注,解决母亲带年幼儿子或者父亲带年幼女儿出行遇到的如厕难题。城市公共空间推进适儿化改造还应该关注哪些方面?各地新建和改造量大吗?


宗丽娜:《导则》对儿童高频活动的城市空间进行了分类,提出对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出行、公园绿地三类空间进行适儿化改造,我们认为这非常有必要。同时,校外活动场所、游憩设施需要进行新建,因为实施“双减”政策后,孩子需要有更适合的素质教育载体,这两类空间仍然有缺口。

 

《导则》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重点区域要有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系统;儿童活动场所不能有遮挡看护人视线的物体,整体来说非常细致。一些文旅场所经常有大型演艺活动,大型游乐场会放出特别大的音乐声,这些都需要控制分贝数,确保不会给儿童的听力造成损害。

 

另外,公共空间改造的母婴室、第三卫生间(家庭卫生间)、可以推婴儿车的无障碍通道等要成为标配。母婴室地面要求防滑、有婴儿尿布台、消毒设施、垃圾桶等。


新京报:《意见》提出,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向儿童免费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低收费或免费开放。但公众反映,体育场馆和设施因担心事故和责任问题没有向儿童开放,这些问题如何破解?

 

宗丽娜:因为担心出问题而不作为,这种导向是不对的。会出问题是因为公共场所的设施是为大人准备的,所以首先要解决设施适儿化的问题。比如在图书馆中,给学龄前儿童看的书,不能放在2米高的架子上,防止儿童攀爬时摔伤。

 

另外要关注管理和机制的问题,出了问题,要有应急处理机制,再分析问题出在哪里,而不是一味追责,要给场所和运营方一定包容度。比如孩子在空旷的公共场地上跑,摔倒磕掉门牙,对于非场馆原因发生的意外,家长向场馆索赔,这是没有依据的。同时,针对儿童开放的公共场所还可以购买公共责任险,以便发生问题时能够更好地应对。

 

新京报: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还有哪些难点和挑战?如何突破?

 

宗丽娜:首先还是理念和认知有待提升。一些地方基于惯性思维,仍然觉得儿童工作更多是单一部门的职责,比如教育局或妇联。其实,应该把儿童工作和城市建设融合在一起,从城市人口可持续发展、城市社会治理的高度去理解这项工作。再就是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


在破解上,要在城市规划中融入儿童友好理念,相当于花同样的资金做了两件事儿,避免日后进行二次改造。另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要有经费保障机制。


建设过程中要因地制宜,而非简单地复制其他城市的经验,地方政府也要配备相关的专业人才。儿童友好融合了教育、医疗、文体、法律等多个领域,目前各地专家和专业资源不够,地方政府要有意识地借助专业力量,少走弯路。


总结起来,就是要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过程中,把孕育、生育、养育、教育、共育和特殊教育统筹在一起,系统地推进这项工作。


新京报记者 张璐

编辑 白爽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