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彭镜陶)1月17日下午,新京报记者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发布了对刘暖曦(原名刘鑫)的限制消费令。

该限制消费令中显示,法院于2023年1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江秋莲申请执行刘暖曦侵权一案,因刘暖曦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刘暖曦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包括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入住星级以上宾馆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发布的限制消费令。图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1月17日下午,江秋莲在微博上发布消息,呼吁网友“帮忙监督刘暖曦的消费情况“。17日下午,江秋莲告诉新京报记者,”违法者刘暖曦不履行法院判决,这(限制消费)是法律的正常程序。“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青岛中院认为,刘暖曦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暖曦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在被法院判决赔偿江歌母亲江秋莲近70万元后,刘暖曦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1月4日上午,刘暖曦微博账号已被封禁,但当天中午微博上再次出现疑似其新账号,随后也被封禁。

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暖曦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1月9日,江秋莲表示,因法院未收到刘暖曦的赔偿金,其于当日前往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1月11日,该申请通过审核,法院立案。

编辑 杨海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