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王继松)近日,耐克起诉lululemon至少有四种鞋类产品侵犯其Flyknit 技术专利,具体涉及内容包括鞋款中的织物材质以及编织解构等元素,这对耐克造成了损失。耐克公司要求法院下令禁止lululemon的进一步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但具体金额暂未透露。针对指控,lululemon方面回应:“耐克的指控是不合理的,我们期待在法庭上证明我们的观点。”

耐克与lululemon之间的纠纷并不是首次。去年1月,耐克曾指控后者的健身镜和相关应用程序侵犯其六项“数字运动技术”专利,要求后者为故意侵权行为支付三倍的赔偿金,并停止使用侵权功能。lululemon方面当时发文回应称:“有关专利过于宽泛,是无效的。我们对自己的立场很有信心,并期待在法庭上进行辩护。”目前,这一案件还未有定论。

上海市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炜表示,此类纠纷的本质是品牌之间的一种市场争夺的案件,也是一种宣告性。在吴炜看来,这类案件的审理时间会比较长,一旦起诉等于是向社会和公众宣布被告一方是侵权的,这会对相关市场的消费者产生一定影响。

近几年,耐克因为专利侵权与阿迪达斯、PUMA、斯凯奇和BAPE等运动或潮流服饰品牌均有过纠纷。

早在2005年,耐克就起诉阿迪达斯的几款运动鞋设计侵犯了其两项专利。2007年,两家公司达成一致同意撤销此案。因为Flyknit专利,耐克在2018年也曾起诉过PUMA,双方在2020年1月达成和解。2019年,因为鞋类产品专利侵权,耐克第四次将美国运动品牌斯凯奇告上法庭。2021年12月,耐克以阿迪达斯49款运动鞋使用PrimeKnit技术,侵犯其六项专利为由再次产生纠纷。今年1月,耐克在纽约地区法院向街头潮流服饰品牌BAPE提起诉讼,指控该品牌抄袭耐克品牌运动鞋设计,要求BAPE赔付因侵权所获的利润以及销毁侵权鞋款。

耐克频频发起专利维权也给中国运动品牌带来一些启示。近几年,国产运动品牌市场上的山寨品牌模仿正品的样式、材质,在品牌取名上打擦边球等情况并不少见。此类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也对品牌的市场销售产生影响。

吴炜表示,经济平稳发展的当下,企业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投资的保护,此举有助于防止侵权或伪劣产品在市场的泛滥。从法律层面,对于此类侵权案件,一旦确认构成侵权,应该支持高额赔偿或惩罚性赔偿。另外,在证据略弱的情况下,也需要降低高额赔偿的门槛以保护确认有权的一方。在吴炜看来,高额赔偿或惩罚性赔偿的目的在于告诉意图侵权的一方,不要随意有侵权的念头,否则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需要扩大保护的范围,降低侵权举证的门槛。吴炜表示,很多知识产权案件之所以耗时长,就是在侵权认证上比较复杂造成的。

编辑 肖万里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