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田杰雄)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消息,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在近日启动开展2023年美丽宜居村庄申报认定工作。新京报记者获悉,2023年美丽宜居村庄申报认定采取“成熟一批,申报一批,认定一批”的方式,分两批开展,申报截止日期分别为2023年4月17日和8月31日。

 

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美丽宜居村庄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显示,2023年美丽宜居村庄的推荐申报分为两个渠道,对于新申报推荐,以行政村为单位,自下而上、自愿申报。各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符合条件村庄的申报材料,按程序报送至省级,各省级相关部门将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查和实地核查,在不突破各省份分配名额的基础上,择优确定美丽宜居村庄推荐名单。而对于2018年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美丽宜居村庄,则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对照创建示范标准组织复核,不占用所在省份推荐名额。

 

什么样的村庄可以申报为美丽宜居村庄?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根据2022年10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村庄需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创建示范达到环境优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等要求,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相适应。例如环境部分需考虑村庄整体风貌、自然风光、田园景观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分值比重较高的生活宜居方面,则要考量村内是否还有村庄危房、新农房建设是否风貌协调,街巷院落的景观是否干净整洁、基础设施完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不健全。

 

同时,去年的《通知》也设置了创建门槛,即村“两委”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群体性治安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其他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或处罚事项的村庄暂不支持创建。

 

据悉,“十四五”期间,我国将争取创建示范美丽宜居村庄1500个左右,引领带动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省级创建示范活动,打造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样板,推动乡村振兴。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