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冯琪)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其中,28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新增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包括两类,即为审核增列的授予单位和审核增列且需要加强建设的授予单位。前者根据通知,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后者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

  名单显示,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授予单位包含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常州大学、浙江农林大学、西安石油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以及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湖州师范学院、重庆科技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7年审核增列且需要加强建设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其中包含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以及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