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1月28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学校(幼儿园) 开学(园)时间的通知》,要求各类幼儿园2020年2月17日前不得开园,普通高等学校3月1日以后开学。


根据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部署和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黑龙江省教育厅就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作出规定。


其中,各类幼儿园2020年2月17日前不得开园,具体开园时间,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暂按原定3月2日开学时间执行;普通高等学校3月1日以后开学,具体时间,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另外,技工院校推迟开学;职业培训机构延缓举办各类职业培训活动。


黑龙江省教育厅表示,当前继续坚持严禁中小学假期到校、严禁高校学生提前返校、停止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取消或推迟各类考试、活动特别是聚集性活动等,应停尽停,切实加强校园管控。


新京报记者 苏季 编辑 方怡君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