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2月21日,SNH48官方微博就黄婷婷的合约履行事宜发出律师声明。声明中表示:“黄婷婷无权单方解除合约,因此,其委托律师于2019年11月8日发送的《律师函》通知解除合约的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丝芭公司仍是黄婷婷的独家经纪公司,任何第三方擅自与黄婷婷进行任何形式的演艺合作,均属扰乱行业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2月20日,SNH48成员黄婷婷在微博单方面发表律师声明,与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责公司解除经纪合作关系。声明发出后,SNH48官微也对此事作出了回应,表示公司对该解约声明事先毫不知情,深感震惊与失望。12月21日,黄婷婷在INS晒出邮件截图,称丝芭文化早在11月13日就回复了关于解约的邮件。


新京报编辑 徐美琳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