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傲)新京报记者从农业农村部获悉,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按照建设内容、建设条件及申报程序的要求,经镇(乡)自愿申报、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共同遴选、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审核,批准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等298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选准主导产业,培育产业融合主体,丰富业态类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建设集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紧密利益联结于一体的产业集群,打造主业强、百业兴、宜居宜业的产业强镇,把就业岗位留在农村,增值收益留给农民。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产业强镇的指导,有力有序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加强相关项目资金统筹,形成合力,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资。承担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指导小组,加强统筹,强化指导,推进落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扛起责任,加强对承担建设任务的镇(乡)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力争一个自然年度内完成建设任务。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过程的调度,健全考核机制,推动项目建设。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及时下拨补助资金,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监管。严禁将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兴建楼堂馆所或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确保建设方向不偏、资金使用规范。此外,今年审查未通过的镇(乡),明年中央财政在下拨资金时予以抵扣。 

 

记者看到,进入批准建设镇(乡)名单中,北京只有房山窦店镇一处,最多为山东省,有23个镇(乡)。

 

新京报记者 李傲 编辑 唐峥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