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羽)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了解到,为助力脱贫攻坚,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税收政策优惠指引文件。共计110项税收优惠政策,将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涉农产业发展、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等方面助力脱贫攻坚。

 

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在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上,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即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在农田水利建设上,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缴纳增值税 ,水利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农田水利占用耕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农民住宅建设税收优惠包含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困难居民新建住宅减免耕地占用税,农村居民搬迁减免耕地占用税。

 

农村饮水工程税收优惠方面,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建设饮水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印花税。

 

推动涉农产业发展 

 

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及清产核资免征契税。收回集体资产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在农业生产税收优惠上,对以下情况免征增值税,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进口种子种源的进口环节,进口玉米糠、稻米糠等饲料,单一大宗饲料等在国内的流通环节,生产销售有机肥,滴灌产品,生产销售农膜、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以及农业服务等。

 

同时,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免税农业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个人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对农村居民拥有使用的三轮汽车等定期减免车船税。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税收优惠。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减免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以及向本社成员销售部分农用物资免征增值税,与本社成员签订的涉农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于购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促进农产品流通税收优惠。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指定收购部门订立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

 

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以部分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燃料电力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以部分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以废弃动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等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纸浆、秸秆浆和纸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以锯末等原料生产的人造板及其制品实行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等原料生产电力等产品实行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沼气综合开发利用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

 

对于小微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限额内免征增值税及政府性基金。同时减免企业所得税和地方“六税两费”。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包括: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特殊教育校办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对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在银行类金融机构贷款上,对于金融机构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同时,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在涉农方面的金融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给予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税收优惠,包括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以及到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税收优惠:为农户及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农牧保险业务税收优惠同时免征增值税;保险公司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农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

 

为扶持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如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及赣州市符合条件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于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企业和单位免征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边民互市限额免税优惠。

 

在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上,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征或者免征属于地方分享的企业所得税。对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以及青藏铁路公司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收给予优惠政策。

 

在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对于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在有关收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在取得安置住房上免征契税。对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在取得建设土地、安置住房用地以及购置安置房源上,免征契税、印花税等。 

 

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

 

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公益性捐赠分别给予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境外捐赠人捐赠慈善物资的,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此外,对于企业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免征增值税的同时,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

 

新京报记者 张羽 编辑 唐峥 校对 郭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