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据农业农村部网站9月2日消息,针对网传“非洲猪瘟中试苗、自家苗、走私苗”在国内部分地区养殖场户投入使用的消息,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尚没有批准上市的非洲猪瘟商品化疫苗。只要出现类似“非洲猪瘟中试苗、自家苗、走私苗”,都是非法疫苗,均应按假兽药处理。


 

“中试苗、自家苗、走私苗”均属违法

 

2018年8月,非洲猪瘟疫情在国内发生,国内生猪的流通与价格因此受到较大影响。在科学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工作开展的同时,一些假借所谓“非洲猪瘟疫苗”身份的产品也在网上传播。

 

今年8月12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称,近期,养猪行业内出现西班牙、越南等“走私苗”、哈兽研“中试苗”、“白瓶苗(即自家苗)”。“在非洲猪瘟防控压力下,很多养殖户难免心存焦虑、‘病急乱投医’,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对此,9月2日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中,畜牧兽医局负责人表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非洲猪瘟中试苗、自家苗、走私苗”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因缺乏系统试验研究和科学严谨的评审评价,非法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无法得到保证。养殖场如使用非法疫苗,不仅可能达不到预期的免疫预防效果,还可能因非法免疫接种导致猪群感染并引发疫病传播。

 

此外,畜牧兽医局负责人指出,我国的非洲猪瘟流行毒株属于基因II型,盲目引进国外基因I型疫苗毒对我国生猪进行免疫接种,将势必导致我国非洲猪瘟病毒流行状况更趋复杂。

 

全世界尚无批准上市的非洲猪瘟疫苗

 

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非洲猪瘟疫苗研制的问题备受关注。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有公开报道称,今年5月24日,中国农业科学院非洲猪瘟疫苗科研攻关负责人在科研进展通报会上透露,我国在非洲猪瘟疫苗创制已主要取得五项阶段性进展。内容包含分离国内第一株非洲猪瘟病毒;创制2种非洲猪瘟候选疫苗;实验2种候选疫苗株遗传稳定性;明确最小保护接种剂量,证明大剂量和重复剂量接种安全;初步完成临床前中试产品工艺研究等。

 

科学研制取得进展的同时,国内也发生了打“非洲猪瘟疫苗”擦边球的事件。比如今年6月,A股上市房地产企业海印股份爆出了“非洲猪瘟疫苗”闹剧。当时,农业农村部两度专门发文严批,并澄清真相。这场闹剧也以海印股份被证监会认定信披违法并处罚而告终。

 

9月2日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中,畜牧兽医局负责人明确表示,非洲猪瘟疫苗研制是世界性难题。截至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全世界各国还没有一个批准上市销售使用的非洲猪瘟疫苗。我国相关疫苗研究的最快进度也仅处于中试工艺摸索、产品质量研究以及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等阶段,农业农村部尚未批准其开展临床试验研究。

 

同时,农业农村部已在今年年初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兽用疫苗监管。畜牧兽医局负责人指出,对于疫苗和其他非洲猪瘟防治药物的研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复养、试用、临床试验等任何名义,组织生产销售使用未经注册、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的兽药产品。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农业农村部将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如果非法疫苗免疫的猪只经检测为阳性,则视为非洲猪瘟感染猪,应予扑杀。

 

畜牧兽医局负责人还强调,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进展,取决于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疫苗免疫仅是其中一个环节。而在疫苗尚未推出的情况下,防控关键仍在于切实提高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养殖户还必须提高自主防疫意识。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图片来源 农业农村部官网截图

编辑 李严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