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周红艳)10月9日盘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朗姿股份”)公布了其关于转让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最新进展。公告称,根据《股权转让协议》,2019年7月19日,芜湖德臻完成向朗姿股份支付第一笔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即本次交易总转让价款的51%;2019年9月27日,芜湖德臻完成向朗姿股份支付第二笔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即本次交易剩余49%的转让价款。


另外,公告还披露了朗姿韩亚资管已于7月22日完成针对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此后朗姿股份对朗姿韩亚资管持股比例降为34%,芜湖德臻持有朗姿韩亚资管42%的股权,并成为其第一大股东。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自控股权变更之日起,朗姿股份对朗姿韩亚资管不再具有控制权,并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6月26日,朗姿股份与芜湖德臻、朗姿韩亚资管签订《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与芜湖德臻睿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朗姿韩亚资管42%股权以6.96亿元的价格转让给芜湖德臻。当时对于减持朗姿韩亚资管,朗姿股份给出的解释是“持续推进长期发展战略,实现产业聚焦的需要。”朗姿股份认为,这笔交易“短期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但从长期发展来看,将会更有利于朗姿股份女装、医美等时尚业务的发展。


据朗姿股份7月5日披露的《新世纪评级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大额关联交易事项的关注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年末,朗姿股份净资产约42.54亿元,按持股比例计算,朗姿韩亚资管占朗姿股份净资产的27.7%。2018年,朗姿韩亚资管占朗姿股份营收、利润的比重分别为3.95%和45.37%。有市场投资者担忧朗姿股份抛弃“利润奶牛”的做法,会影响到朗姿股份近段时间的业绩水平。


新京报记者 周红艳

编辑 李铮 校对 刘军

图片 朗姿股份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