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卡拉)在ST辅仁宣布公司将转让或合作四个在研项目后,12月9日,ST辅仁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合作和转让所涉及4个项目的开发进展情况,对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的影响,是否存在关联交易等。

 

12月6日, ST辅仁药业发布上述转让或合作消息当日,股价涨停,收于5.62元/股。12月9日上午截至10时50分,股价为5.53元/股,跌1.6%。

 

12月6日,ST辅仁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公司北京辅仁瑞辉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辉”)近日就其在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Fc融合蛋白(1000IU/瓶)(以下简称“107项目”)、长效重组人凝血因子VIIa-Fc融合蛋白项目(以下简称“109项目”)、PEG修饰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Fc融合蛋白(以下简称“117项目”)以及PEG修饰重组人凝血因子IX-Fc融合蛋白(以下简称“327项目”)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的相关事宜与郑州晟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晟斯”)进行了商谈。考虑到医药产品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发、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易受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瑞辉决定与郑州晟斯分别签署了107项目和109项目的两份《合作协议》以及117项目和327项目的两份《技术转让协议》。此外,瑞辉所拥有的如甘精胰岛素和TDM-1,以及其他具有良好开发前景的大分子新药项目,也在积极寻求与第三方合作开发。

 

当时披露,上述四个项目均未产生经济效益,其中,只有107项目进入了Ⅰ期临床研究阶段,109 项目只是完成了工艺开发,拟筹备启动临床前研究,而转让的117项目和327项目则处于临床前药物候选分子研究阶段。对此,上交所要求ST辅仁补充披露四个项目的研发进度、资金投入等开发进展情况,并充分提示风险。也要求ST辅仁披露上述两份协议对公司的影响,包括对主营业务的影响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等。

 

另外,虽然交易对方郑州晟斯承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无关联关系,但上交所仍然要ST辅仁核实郑州晟斯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业务往来等其他关系。

 

目前,ST辅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的借款仍有16.35亿元,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尚有担保余额6202万元。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此外,公司还存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情况。上交所要求ST辅仁尽快予以解决。

 

另外,据ST辅仁11月30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最近一年内预期债务高达28.2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30690928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公司总股本48.94%。

 

编辑 王鹿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