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宓迪)债市新规“302号文”下发不久,针对债券市场参与者的关切和市场的不同解读,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今天回答了记者提问, 再次明确了《通知》中针对市场参与者的有关禁止性规定和杠杆比率等重点。

  上述负责人指出,通过梳理已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通知》中针对市场参与者的有关禁止性规定,包括相互租借账户、利益输送、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规避内控或监管等。

  市场参与者的内控机制都有哪些要求?上述负责人指出,《通知》明确了市场参与者建立内控制度及风控指标的有关标准,进一步强调了对前台部门的业务划分及有效隔离、对中后台部门的统一管理及职责,并对从业人员提出了一定要求。同时,引导市场参与者实施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避免以人员挂靠、部门承包等方式放松管理,造成行为扭曲和过度投机。

  《通知》要求,市场参与者根据审慎展业的原则,合理控制自身债券交易杠杆比率。“金融机构的总杠杆水平往往由多种金融产品和交易共同构成,债券回购是常用的加杠杆工具之一。”上述负责人解释,“《通知》将债券交易的杠杆比率主要作为监测整体杠杆的观测指标,要求市场参与者的债券交易杠杆比率超过一定水平时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报告,以引导市场参与者审慎经营,切实加强风险防控意识。”

  为实现平稳有效降低债券市场风险的目标,《通知》规定了一年时间为过渡期,以引导市场参与者在过渡期内完善内控风控机制建设与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