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全浩)7月20日,证监会披露,今年以来,证监会稽查部门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工作方针,坚持“精准立案、精准查处、精准打击”的原则,始终把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等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作为稽查执法的重点。上半年,证监会立案调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39件,同比增长50%;办结17件,其中查实16件,成案率94%。

  据证监会介绍,上半年在办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主要表现为:一是虚构购销业务、滥用会计准则实施财务造假。部分发行人、上市公司为骗取发行核准、实现重组业绩承诺或避免退市风险警示,通过虚构业务及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公司收入利润,或者通过提前确认收益、少计减值准备、跨期调整成本费用等方式虚增利润。

  二是利用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多种手段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个别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家族关联企业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上市公司名义向他人借款或以上市公司存款为质押向银行贷款,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三是未依法履行重大事项等信息披露义务。从已经查实的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11起案件看,既有未披露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等重大事项,也有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还有未经核实发布行业数据引发股价异动。

  四是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推进,上市公司因环境违法信息披露不实的案件不断增加,上半年新增4起环保信息披露不实案件。有的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信息;有的持续多年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按照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同步关注的工作原则,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对11家证券中介机构启动调查,同比增长22%,涉及证券公司3家、会计师事务所5家、评估机构2家和律师事务所1家。这些案件主要涉及相关机构在提供证券服务时未勤勉尽责,表现为不遵守相关业务规则,未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尽调程序流于形式或存在重大缺陷等,个别机构的从业人员甚至参与合谋造假。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抓紧做好在办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的调查和处罚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同时,在前期召开的稽查案件线索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突出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为线索筛查和分析的重点,要求绝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坚决查办市场关切、影响恶劣的重大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