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毅波)对于与永泰集团风险事件,宝德股份9月17日晚发布公告予以回应。

  宝德股份公告称,积极推进相关执行事项的进展,尽快完成相关资产的处置,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避免及减少可能存在的风险或损失。

  9月14日,新京报独家报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新执行裁定书显示,湖州庆汇投资有限公司与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王广西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北京市高院于8月15日立案执行。根据规定,裁定如下:北京市方圆公证处(2018)京方圆执字第0208号执行证书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本裁定立即执行。

  新京报记者获悉,上述执行裁定书落款为8月20日,公布日期为8月30日。截至报道发出时,宝德股份未有发布公告。其后,该公司亦未有回复记者的采访邮件。

  9月17日,宝德股份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宝德股份与永泰集团的本次纠纷由来已久。

  根据早前公告,宝德股份旗下的湖州庆汇合计向永泰集团提供三期委托贷款,第一期已履行完毕,第二期及第三期委托贷款本金合计人民币 12.5 亿元,相关委托贷款合同及增信措施均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手续。

  不过,今年7月以来,宝德股份的合作伙伴永泰集团资金持续紧张。

  7月5日,永泰能源公告称,永泰能源2017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7永泰能源CP004、债券代码:041773004)应于7月5日兑付本息。截至2018年7月5日日终,公司未能将足额本息兑付资金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实质违约。

  其后,永泰能源及其背后的永泰集团使出浑身解数实施自救。7月8日,王广西在北京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表示,首先要反思自己,没有管控好负债规模和负债率。对于违约后的工作,王广西透露,我们有150亿的资产还要出售,还将实施240亿元左右的债转股。

  宝德股份此前公告表示,由于永泰集团下属上市公司永泰能源未能按时兑付短期融资债券,流动性出现一定困难。庆汇租赁在获悉相关事项后,第一时间成立工作小组,密切跟踪相关事项的进展,评估相关委托贷款项目的还款风险。为了将项目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湖州庆汇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对第二期本金为 5 亿 元的委托贷款项目申请了强制执行,并于 8 月 16 日收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

  详细公告显示, 8 月 28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永泰科技资有限公司、王广西三人的银 行存款人民币五亿二千四百零九万三千三百三十三元三角三分,并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 务利息。

  2)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王广西三人应承担的罚息与复利相应的银行存款。

  3)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王广西三人应负担 的执行费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用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

  4)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冻结、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永泰集有限公司、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王广西三人应当履行义部分的其他财产。

  宝德股份表示,上述执行事项正在推进中,湖州庆汇已查封、轮候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部分资产。

  “鉴于本次申请执行事项尚未执行完毕,上述申请执行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宝德股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