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梁辰)10月17日海淀法院网披露,“搜狐视频网”擅自直播东方卫视节目,被判构成侵权,赔偿上海文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9.5万元并消除影响。截至记者发稿时,搜狐视频方面并未对此事做出公开回应。

  海淀法院网站显示,日前结审了上海文广诉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飞狐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法院认定,两个被告侵害了上海对《中国梦之声》(第二季)、《梦想改造家》两档节目享有的著作权,而截取东方卫视信号提供网络在线直播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上海文广称,2014年下半年,发现两个被告未经许可在其共同经营的搜狐视频网上向用户提供东方卫视整个频道电视节目的在线直播服务,其中包括上海文广自行制作并享有著作权的《中国梦之声》(第二季)、《梦想改造家》两节目。

  针对本案主要争议焦点,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东方卫视日播节目既非具有独创性的具体表达,亦不符合汇编作品的相关构成要件;东方卫视电视节目是上海文广经营资源和经营成果,应属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范畴。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10月9日,搜狐视频发布公告称,针对百度网盘、今日头条网站存在大量正于搜狐视频播放的网络剧《我在大理寺当宠物》侵权盗版内容,搜狐视频线相关权利方于10月8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