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周红艳)11月2日晚间,曾有“一代鞋王”之称的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后简称“富贵鸟”)发布了最新的海外监管公告,披露了该公司债券受托人国泰君安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事项的最新进展。

资料显示,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4日,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富贵鸟股份”、“富贵鸟”)成功发行8亿元2014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4富贵鸟”、“本期债券”)。发行人已于2016年4月22日、2017年4月24日分别兑付了本期债券第一个和第二个付息年度的利息;发行人未能按期于2018年4月23日兑付本期债券的回售本金65206.80万元和第三个付息年度利息5040万元,本期债券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国泰君安方面认为,本期债券发行人董事长林和平先生为本期债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而后,经国泰君安申请,泉州中院已于2018年7月26日裁定受理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同时指定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而针对有关于国泰君安要求富贵鸟实际控制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案,富贵鸟方面表示已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于 2018 年10月23日发出的相关传票,案件将于2018年11月13日下午14:00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国泰君安方面将做好诉讼准备。

新京报记者周红艳 校对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