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首席记者 赵毅波)12月3日,上交所挂出山东大海集团一份公告称,确认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申请已获受理。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积极配合管理人进行重整相关工作。


山东大海集团称,根据《企业破产法》,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付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针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已在11月26日被东营法院受理,前述规定适用于公司发行的“17大海01”。


11月26日,新京报独家报道,山东大型民企大海集团日前向东营法院申请重整。11月26日,东营法院裁定,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事实足以认定,已经具备法定的重整原因并具备重整的条件。故本院受理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新京报首席记者 赵毅波  编辑 刘晓阳 校对 何燕